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

租約淺談(三)

 

租約淺談(三)

幾年前某日A君突然致電,他說他被業主的代理騷擾。問我如何處理。

奇怪,根據A君所說,他的業主是國內人士,並不在香港,一切由代理處理,而且業主有按金在手,其實找不到什麼原因會騷擾租客。地產代理收錢辦事,犯不着做出騷擾租客的行為。經過一輪查詢,抽絲剝繭,倒序事情發生如下發如何。

5 地產代理在A君的工作範圍內貼大字報;

4 因為A君欠租;

3 A君拒絕交租,原因係業主/地產代理拒絕維修冷氣。

2 代理怠慢處理維修冷氣事情,因為由交吉第一天關係已經交惡。

1 話說交吉第一天信箱內有宣傳物品及信件,由於是新樓沒有上手租客,業主也從來沒有入住,大概都係宣傳物品之類。A君通知物業代理領取,雙方未能達成合適時間親手交收。第二日A君發現地產代理用後備信箱鎖匙開啟信箱。A君報警求助,地產代理當晚到警署消案!

謎底解開,事情重點不在欠租,重點在於關係惡劣,將每一件小事化大,大事化無限大。

上面例子,每一個點有更加好的處理方法例如:

1   處理信件事宜交給管理處便可,代理或業主或上手租客均可在管理處提取信件,方便快捷,根本無需相見夾時間見面,甚至乎宣傳物品,就此拋棄了事,地產代理那有興趣看宣傳物品。

2 發現地產代理有後備匙,而擅自開啟信箱,可表達不滿並向所屬地產代理公司作出投訴。不過為保持良好關係,信箱裏面亦沒有私人信件,傾向表達不滿了事。

3 業主或代理怠慢處理維修冷氣事宜,租客可拍片記錄,可電郵WhatsApp記錄證明業主及代理未有跟進,之後自行處理,保留單據,退租時要求業主退款,如有任何爭拗,可去小額錢債處提出申索。不牽涉律師費用,只牽涉時間。

4 至於欠租,理虧的一定是租客,合約內容應該沒有任何條款容許租客欠租的。

現實生活中,租客求好業主,主要不加租;業主求好租客,重點在於不要找他麻煩。

作為租客,如果可以不麻煩業主的,便自己處理了,如果事務大小都找業主,今日一口釘鬆了,明日電燈泡壞了。當業主係私人管家,恐怕每年都要搬一次。

返回主題,我給A君的建議是請立刻交租,有什麼傾談不來的,去小額錢債處慢慢傾。

大家又有沒有其他個案分享呢!


2 則留言:

  1. 這位A君,絕對是麻煩租客。
    動輒報警,小事化大。
    幸好我沒碰過這樣的人。
    想起都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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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少少麻煩!想像過多,黑白分得太淸,結果為自己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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