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向新老闆申請放病假,我提供醫生信證明我需要做手術註明放病假四至六星期。
新老闆第一句說話是說:
「你可以延遲做手術嗎,我未來三日放大假,需要你Backup。」
我說:「老闆,命仔緊要定係工作緊要??」
新老闆當然關心工作多於關心我的小命。但本人還是本著「好聚好散」的態度,以下的疑團就沒有向新老闆提出了。
1. 炒我之前,不是已經有班底嗎?為何一個月未見人影?
2. 我一個小小部門經理何得何能back up MD ? 如果可以,理論上應先了解我工作才炒吧!
3. 新老闆期望己被炒員工繼續賣命日夜處理緊急事情?他不理解人性或是忘記了已經炒了我?
4. Cancer 喎,醫生也建議盡快做手術,叫一個已經被炒的員工延遲手術!?這個奇葩邏輯,真的不是人人有!
公司依勞工法例通知期要我返工,強積金對沖,新老闆待我如此關心,那我就依足勞工法例放病假,一概不回電郵,我直接連Notebook也沒有帶回家。
還記得舊老闆在位時,我曾放過一個月病假,舊老闆完全沒有提過工作,只叫我好好休息,當然我已提供工作進度表,及表明會電郵處理工作,除第一星期病假外,餘下三星期病均有兩個早上回公司處理文件。不竟回來也是我處理的事情!
所以呢,不要埋怨員工放病假不工作,先問問自己如何對待員工!
唉,乜嘢老細都有,師姐順其自然,好好做完手術,養番好身體,有機會咪再戰江湖,比你更改劣無良公司,香港商業社會多的是,Take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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