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到公司裁員,但我的位置已經是部門的唯一,新老闆新官上任先炒我, OK啊!新老闆上場,從來沒有嘗試了解過我的工作範圍,及程序,他的舉動完全符合我的預期!
現在面談之中,他要求:
1. 我遞交辭職信,公司出長期服務金及第13個月糧!
問題來了,按照勞工法例員工遞交辭職信,沒有長期服務金,按照公司合同員工在12/31 前辭職沒有第13個月!新老闆,這是挖坑給我踩吧!
他說,要聘請比我經驗少的Junior ,所以不能遣散,他大概沒有看過我的CV,我有相關HR知識,已經不是同一職位,所以他的理據並不成立。我也沒有直接拆穿他,只說我不辭職,公司可以遣散我!
最後請教了做HR的朋友,用mutual separation ! 並定明有關賠償!
但寫文件後,三個月通知期內,我還要上班, OK,也是乎勞法例的,但公司嘅招聘廣告, 招聘Title並沒有改變,所以這位新老闆的誠信破產了。當然三個月後就不需相見!新老闆還要求我做交接及下手的training。好呀,返工就要交功課,我也準備好一切交收手續,包括每年的工作計劃表,每月的工作監測表,每個工作事項的操作表,有基本相關知識的,完全可以看手冊辦事。
有時真的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話說就在這三個月通知期內,我好好利用公司的醫療福利,逢星期六去做身體檢查, (我知道一至五請病假,人事部高層一定會非常關心我。我一向提早返工,準時下班,病假也甚少, 就算出去聽seminar ,也會預先取得批准,clock in clock out , 免被他人散播我遲到早退或礦工,這個真的是零機會) 。
我就在身體檢查之中,發現有腫瘤,結果放了病假七星期,半年前請定的大假,剛好也在離職前一個禮拜,餘下幾天,再睇其他醫生,結果炒我之後返了一個月,就一直沒有再返公司了,新老闆及人事部主管有沒有嬲嬲豬扎扎跳,就不在我管轄範圍,但之後人事部多番刁難,就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下文再續。!
Take care, 身體要緊。預早發現cancer係好事黎。公司無誠信都好普遍,d重要野要公司black & white 先做。
回覆刪除越早發現腫瘤,加上現今醫學倡明,治愈指數亦會提升,輕鬆心情也是好良方之一種,祝妳早日康復,有好的身骨體,錢財總會送進來,一切保重。
回覆刪除裁員也未必不好,仲好似時間啱啱好,身體及精神可完完全全放假休息。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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