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放病假令新老闆要求延遲手術,現在看看HR專業出手,動作如下:
1. 在我未放病假前,發放80幾頁的勞工法例給我看(那段時間邊有心情睇,打算做完手術之後再睇)
2. 入院前,我已把醫生信件原件交給人事部,註明需要放病假四至六星期,入院前一日HR特別發電郵提我要取病假紙,這一點還可以叫溫馨提示。
3. 入院前當天,未做手術,HR再提我取病假紙,我已通知護士,也向醫生要求出院時取病假紙。
4. 醫生說要複診的時候才確定我需要放四星期或六星期,或是更長的病假。所以出院當日並未提供病假紙。
5. 出院後,HR在WhatsApp四次催促要提供病假紙,我四次指出醫生說要在複診(手術後一星期)的時候才提供病假紙, Hr恐嚇我,這是「曠工」!這一點太奇芭了,不是已經提供醫生信嗎,按公司policy 病假紙是返回工作後三天內交HR ! HR 總監也不精讀自己公司policy !
5. 經我溫馨提示人事部總監,才停止了關於病假紙的追討!
HR 關心病假紙是正常,但要了解自己的policy 才行事吧!追也該追得合理吧!
下回再分享HR的專業程序,引致延遲發放長期服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