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更改保險單, 最近忙到甩轆,唔得閒約agent見面,叫保險agent速遞文件給我簽,agent 用”標達傳遞”,著名” 送件簽回”.
昨日receptionist 拎住我份文件,沒有入信封,走來找我簽名!奇怪怎會沒有信封,我即刻查詢速遞員,問他有沒有信封,他說沒有。我的個人資料就這樣公開給公司的大喇叭了😭😭😭。我立刻向保險經紀投訴!
調查結果係速遞員拆開文件,交給receptionist!
我即場查詢速遞員的答案,說「沒有信封」。係講大話。
大家以後真的不要用細速遞公司了,最基本不要拆客人文件也做不到。
其實調查也沒有意思,事實已經不能改變。
唔係掛。。。可能師姐信封文件外套,途中意外損壞或弄髒至不堪入目,派件人無計可思,才出此下策(以上僅猜度)但都有幾分真,意外概嘢,有時真的無可避免,至能大嘆倒霉,商業社會更離譜事情,時有發生,不足為奇。唉!
回覆刪除我最記得係公司 最初用快遞的時候,就是順豐,當時仍是 For本地的細公司,價錢非常實惠,效率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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