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強積金被對沖了15年供款,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對沖這一項,真的一言難盡。我沒有做什麼,只是命運的安排,我也不是中小企員工,也會被對沖15年,中小企員工的情況又如何呢?
第一次對沖:我在一間香港上市公司工作, 2003年沙士,公司裁員,對沖強積金,理解,合法。被對沖了三年。
第二次對沖強積金:我在一間美資上市公司的香港regional office 工作:收購合併底下,職位是保住了,強積金卻對沖了五年。
第三次對沖強積金,今年年初,我在一間美資上市公司香港regional office 工作,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初出來工作見得多,今日發生在自己身上,前老闆剛榮休,新老闆七日內即飛來香港裁員!道理明白,心態想接受,只是一聲嘆息!強積金就被對沖了七年,
法,理,情,如何執行,有時候可能同上市或不上市是沒有關係的,亦與資本背景未必有直接關係,所以都是命運。香港打工仔,真的有可憐的一面。
供款23年,被對沖15年,使命運吧。
師姐未有被完全對沖還好,我現時的合約工在每次完約時會在薪金中完全扣除合約期中僱主的全部強積金供款,到頭來就是只有我自己供自己的強積金啊。
回覆刪除什麼僱主僱員各半是完全搵笨。
你同我都係專家,同樣對沖了三次,
回覆刪除不過唔會有第四次了,我已經主動退落黎